2024年宁夏固原博物馆文物征集公告
时间:2024-06-26 17:06:51 来源:固原博物馆 浏览量:4286
宁夏固原博物馆是集收藏、研究、展示、保护、传播等功能于一体的自治区级综合性一级博物馆,文物收藏条件完善,展陈水平专业,自成立以来在推动地区文博事业发展、宣传和展示地区历史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为进一步丰富和充实馆藏文物数量,保藏地域文化遗存,丰富陈列展览实物,讲好“宁夏故事”、“固原故事”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博物馆条例》《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藏品,诚邀社会各界藏友积极参与,发掘身边的宝藏,共同为人类文化遗产的保护贡献力量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类别和范围
(一)革命史类:反映固原地区近现代革命斗争史的文物及资料,包括红军长征、西征、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等时期固原籍及曾在固原的革命领导、将领、革命烈士留存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实物。
(二)现当代史类:新中国成立以来见证固原地区发展变化的文献档案、音像制品、图片、文艺作品、证章牌匾、生产用具、生活用品、重要人物相关物品和各类实物等。
二、征集方式
以无偿捐赠、有偿征集两种方式为主。
(一)无偿捐赠。接受相关单位移交、调拨、划拨,接受社会团体、机构、个人的无偿捐赠,对无偿捐赠的文物,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,为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,在陈列时标注捐赠者姓名和捐赠时间。
(二)有偿征集。藏品所有者提供藏品来源合法证明,经专家鉴定、议价后,签订征集协议,所有权归宁夏固原博物馆所有,按照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统一管理。
三、征集原则
对于来源合法、所有权清晰、品相基本完整的各类文物藏品和资料,经专家鉴定,符合文物入藏标准的,均可予以征集。
四、征集要求
(一)提供者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,并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。
(二)提供者需出具物品的详细信息(包括:名称、来源、年代)和提供者姓名、联系方式、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。
(三)提供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,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。
五、征集期限
无偿捐赠本公告长期有效,有偿征集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宁夏固原博物馆
地址:宁夏固原市原州区西城路133号
联系人:李海平 18152597512
联系人:肖 婷 13309546160
电子邮箱:1875128529@qq.com
特此公告,欢迎垂询。
宁夏固原博物馆
2024年6月25日